2017初級《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法律責任
2017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科目共分為七章,面對陌生的知識,大家可以分章節(jié)去復習,每天復習一個知識點,在預習期時間很充足,先人一步備考是明智的選擇。下面是東奧小編整理的2017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法律責任,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知識點】:法律責任的概念
廣義法律責任——積極意義(正面)法律責任與消極意義(反面)法律責任,等同法律義務。
狹義法律責任——消極意義(反面)的法律責任
狹義的法律責任——違法行為、法律制裁
廣義的違法包括一般違法和犯罪;狹義的違法是指不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法律制裁二者中,違法行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責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結果或體現,但是有法律責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
【初級會計考試知識點】:法律責任的種類
(一)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 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二)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1.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有:
?。?)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yè);(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6)行政拘留。
2.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
(三)刑事責任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1.主刑包括:
?。?)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無期徒刑。
?。?)死刑。
2.附加刑
(1)罰金;(2)剝奪政治權利;(3)沒收財產;(4)驅逐出境。
以上就是2017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法律責任的相關介紹,大家在復習時要區(qū)別對待,重點對待難理解的章節(jié),初級會計師備考路上充滿考驗,只要大家堅持,相信終究會拿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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