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物權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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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物權的分類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期,是梳理稅務師考試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考點:物權的分類。
1.自物權與他物權
(1)自物權(即所有權)
(2)他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2.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
(1)動產物權的享有和變動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動產物權的享有和變動的公示方法是登記。
(2)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是交付;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是登記。
3.主物權與從物權
主權利消滅時,從物權也隨之消滅。
【例題·單選題】下列用益物權中,屬于從物權的是( )。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土地承包經營權
C.地役權
D.宅基地使用權
【答案】C
【解析】從物權是指從屬于其他權利,并為所從屬的權利服務的物權。擔保物權、地役權均屬于從物權。
4.登記物權與非登記物權
(1)不動產物權均為登記物權。
(2)絕大多數(shù)動產物權均為非登記物權,非登記物權以物之占有為公示方法,其變動無須登記,只須交付即生效力。
5.普通物權與準物權
(1)準物權,是指由礦業(yè)法、漁業(yè)法等特別法所規(guī)定的,具有物權性質的財產權,如探礦權、采礦權、捕撈權、養(yǎng)殖權等。
(2)準物權由特別法所規(guī)定,且其取得與行使受行政限制。
(3)對于準物權應當首先適用相關特別法的規(guī)定,只有特別法對相關內容沒有規(guī)定時,才適用民法的規(guī)定。
【例題·單選題】準物權由特別法規(guī)定,且其取得與行使受行政限制。根據(jù)物權法理論,( )屬于準物權。
A.土地承包經營權
B.地役權
C.建設用地使用權
D.探礦權
【答案】D
【解析】準物權是指由礦業(yè)法、漁業(yè)法等特別法所規(guī)定的,具有物權性質的財產權,如探礦權、采礦權、捕撈權、養(yǎng)殖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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