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會計實務高頻考點:無形資產出租
【東奧小編】2017年中級職稱備考的征程已經開啟,備考之路是漫長的,要抓住一點一滴的時間,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中級職稱《中級會計實務》重要考點。
無形資產出租
(一)應當按照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轉讓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二)將發(fā)生的與該轉讓有關的相關費用計入其他業(yè)務成本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銀行存款
【例題】20×9年1月1日,甲公司將某商標權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租期為4年,每年收取不含稅租金150 000元,根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交納的增值稅為9 000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6%)。在出租期間內甲公司不再使用該商標權。該商標權系甲公司20×8年1月1日購入的,初始入賬價值為1 800 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15年,采用直線法攤銷。假定按年攤銷商標權,且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為:
(1)每年取得租金
借:銀行存款 159 0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出租商標權 1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 000
(2)按年對該商標權進行攤銷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商標權攤銷 120 000
貸:累計攤銷 120 000
預祝大家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
點擊閱讀: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會計實務高頻考點:無形資產減值測試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