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同步練習:特殊地域管轄的含義
對于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的掌握也并非難事,只要持之以恒地學習,努力掌握規(guī)律,達到熟悉的境地,就能融會貫通,運用自如了。
【判斷題】
張某與甲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后因保險合同糾紛張某擬提起民事訴訟。經(jīng)查張某住所地為甲市A區(qū),甲保險公司住所地為甲市B區(qū),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為甲市C區(qū)。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對該案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只有甲市C區(qū)人民法院,其他法院均無管轄權。( )
(對 、錯)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本題中,甲市B區(qū)人民法院也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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