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同步練習-征稅主體(424)
初級會計職稱備考預習階段,這段時間復習的主要任務就是夯實基礎,多加訓練。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第七章的同步練習,希望大家認真作答。
【多項選擇題】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屬于征稅主體的權利的有( )。
A.稅收立法權
B.稅務行政處罰權
C.稅收監(jiān)督權
D.代位權與撤銷權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C:屬于納稅主體的權利。征稅主體在稅收征收管理中享有的權利有:(1)稅收立法權;(2)稅務管理權;(3)稅款征收權;(4)稅務檢查權;(5)稅務行政處罰權;(6)其他職權,如對納稅人減、免、退、延期繳納的申請予以審批的權利;阻止欠稅納稅人離境的權利;委托代征權;估稅權;代位權與撤銷權;定期對納稅人欠繳稅款情況予以公告的權利;上訴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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