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同步練習-行政訴訟(460)
初級會計職稱備考路上,東奧名師一路隨行。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第七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知識點大家都掌握的怎么樣?東奧小編精選同步練習供大家練習,加油!
【單項選擇題】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下列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行政許可行為
B.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C.確認征稅范圍
D.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行為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BD: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以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選項C:屬于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申請人對其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單項選擇題】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管轄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對各級國家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國家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B.對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稽查局申請行政復議
C.對稅務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共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D.對各級地方稅務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該稅務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B:對稅務所(分局)、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所屬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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