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知識點:外匯管理概述
注冊會計師考試難度較高,自己不理解的經濟法知識點,如果沒有人幫助,很難走出困境,所以為了幫助大家,小編整理了一些注會經濟法的知識點。
【所屬章節(jié)】
《經濟法》第十二章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
【知識點】外匯管理概述
1.外匯包括外幣現(xiàn)鈔、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外幣有價證券、特別提款權及其他外匯資產。
2.特別提款權
(1)2015年12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zhí)行董事會正式批準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權重為10.92%。
(2)特別提款權的性質與用途
(3)特別提款權本身有價值,其“幣值”由貨幣籃組成貨幣的幣值按各自權重計算并加總而成。貨幣籃組成貨幣的權重由基金組織執(zhí)行董事會每5年審議一次。
(4)人民幣“入籃”后,成為與美元、歐元、日元、英鎊并列的第5種可自由使用貨幣,但人民幣并非可自由兌換貨幣(資本項目下還存在限制)。
(5)從基金組織的相關規(guī)則看,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本身并不會對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直接提出新的要求或者施加新的義務。
3.《外匯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
(1)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不論其發(fā)生在境內或者境外,均適用該條例;
(2)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僅對其發(fā)生在在中國境內的外匯收支和外匯經營活動適用該條例。
4.人民幣匯率管理
目前,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jié)、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5.外匯市場
經營結匯、售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和符合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規(guī)定條件的其他機構,可以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14日、15日,距離現(xiàn)在還有不到1個月時間,相信很多考生都已經投入到了緊張感十足的沖刺當中,大家一定要注意勞逸結合,以最好的狀態(tài)迎接考試。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