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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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紀念"】在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前,學員們可以簡單輕松的進行一些知識點的預習。本篇文章介紹的是《經(jīng)濟法基礎》第七章中的稅務行政復議申請與受理。
稅務行政復議申請與受理
(一)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申請人對復議范圍中第1項規(guī)定的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人對復議范圍中第1項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稅務行政復議受理
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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