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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法律關系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法律關系
多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能夠作為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
A.著作
B.榮譽稱號
C.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
D.人的眼角膜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選項A:屬于非物質財富中的“知識產(chǎn)品”;(2)選項B:屬于非物質財富中的“道德產(chǎn)品”;(3)選項C:屬于“行為”的范疇;(4)選項D:屬于“人身”的范疇。
【學員提問】
法律的主體和客體能否簡單以是否有生命力來作為界定?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法律的主體和客體可以簡單以是否有生命力來作為界定,但這樣界定不全面,比如企業(yè)是主體,也不能說企業(yè)有生命力,不如按照教材第4-5頁列出的哪些是主體,哪些是客體來記憶。。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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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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