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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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是11月1日,預習備考也已經(jīng)開始,請再預習備考的同時關注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勞動合同的效力。
2016年《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勞動合同的效力
【預習要點】
勞動合同的生效: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生效有特殊約定。
無效勞動合同:
1.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情形: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2.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無效勞動合同法律后果:
(1)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2)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相關章節(jié)預習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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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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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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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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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的訂立 | |
|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 |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
| 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 |
| 勞動爭議的解決 | |
|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 |
【預習要點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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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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