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概述_2026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希望各位考生在遇到困難時,不要放棄。以下是《經濟法基礎》考點-稅務登記管理概述,一起來學習吧!

1.誰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企業(yè),企業(yè)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yè)單位,都應當辦理稅務登記。
(2)非從事生產經營但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不辦理稅務登記;其他非從事生產經營但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應當辦理稅務登記。
(3)扣繳義務人
依法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國家機關除外),應當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2.稅務登記主管機關:縣以上稅務局(分局)
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實施屬地管理,辦理稅務登記。有條件的城市,可以按照“各區(qū)分散受理、全市集中處理”的原則辦理稅務登記。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5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