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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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消費稅
文 號:贛國稅發(fā)[2005]254號
頒發(fā)日期:2004-10-26
地 區(qū):江西
行 業(yè):全行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設區(qū)市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3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