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家稅務局轉(zhuǎn)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fā)2001年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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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進出口稅收
文 號:鄂國稅函[2001]262號
頒發(fā)日期:2000-07-27
地 區(qū):湖北
行 業(yè):全行業(yè)
時效性:有效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fā)2001年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的通知》(國稅函[2001]345號)轉(zhuǎn)發(fā)給你們,請在省局服務器\LOCAL\出口退稅\計算機組\專用稅票程序\6.12退稅率文庫下收取。2001年出口的貨物,按照該文庫確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