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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guī)文 號:證監(jiān)發(fā)[2001]91號頒發(fā)日期:2000-07-23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金融業(yè)時效性:有效
為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國發(fā)[2001]11號),配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維護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秩序,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中國證監(jiān)會將發(fā)布《關于有獎舉報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通告》(以下簡稱《有獎舉報通告》),獎勵知情人為嚴打提供線索?,F就做好有獎舉報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派出機構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打擊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
《有獎舉報通告》的實施是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打擊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維護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秩序的重要舉措。各派出機構應盡快與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協商,制定細則,明確有獎舉報的受理、甄別、移送和獎勵等程序,建立有效的有獎舉報機制,并向社會公布。
二、各派出機構應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告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基本情況
《有獎舉報通告》公布后的5個工作日內,各派出機構應在主要新聞媒體上不少于2次公告轄區(qū)內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名單、地址、電話、傳真和其他通訊方式,并告之社會公眾,凡不在名單之列的從事證券期貨詐騙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業(yè)務的,均可以舉報。
三、各派出機構應對受理的舉報材料進行初步核查后,視情況移送當地政府或公安、工商等部門,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
四、獎勵舉報人的獎金從各派出機構的稽查辦案經費中支付,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按有關規(guī)定統一劃撥。
五、對于歷史形成的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場所、證券交易中心、登記結算公司的問題及清理整頓事宜,由派出機構按照有關清理整頓規(guī)定認定并處理。
六、各派出機構應及時將制定的有獎舉報細則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將本轄區(qū)內已經實施的舉報獎勵情況每月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附件
關于有獎舉報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維護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秩序,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鼓勵知情人舉報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以證券期貨投資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詐騙群眾錢財,以及未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非法從事或變相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業(yè)務,或非法設立和經營證券期貨交易場所從事證券期貨業(yè)務等違法犯罪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積極向證券監(jiān)管部門舉報。
二、舉報可以采用電話、電子郵件、電報、信函、當面陳述等方式。
三、舉報人應署實名并提供明確的聯絡方式。
四、凡提供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等線索,經所在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由受理舉報的證券監(jiān)管部門向舉報人一次性發(fā)放獎金人民幣不高于3000元;舉報的證券期貨詐騙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行為涉及金額較大、人員較廣或影響較大的,一次性發(fā)放獎金人民幣不高于20000元;舉報重大線索或有特殊貢獻的,可給予重獎。
五、對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制造事端,干擾證券監(jiān)管機構正常工作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證券監(jiān)管機構將積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身份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凡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