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有關個人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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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
文 號:甘地稅三[1998]104號
頒發(fā)日期:1998-01-02
地 區(qū):甘肅
行 業(yè):全行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礦區(qū)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有關個人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1998]63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