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有關個人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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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
文 號:晉地稅所發(fā)[1998]64號
頒發(fā)日期:1998-01-02
地 區(qū):山西
行 業(yè):其他
時效性:部分失效
各地、市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有關個人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1998]63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