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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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
文 號:云地稅發(fā)[1998]432號
頒發(fā)日期:1997-10-10
地 區(qū):云南
行 業(yè):全行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大理、個舊市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126號)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當?shù)貙嶋H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