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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增值稅,進出口稅收文 號:財稅[1998]36號頒發(fā)日期:1997-05-26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批發(fā)和零售業(yè),教育時效性:有效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準,對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所屬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1998年為全國各大專院校和科開單位,從海外進口用于科研、教學的245.1萬美元的圖書、報刊、期刊、文獻資料(含縮微平片、資源衛(wèi)星照片、附有信息的膠卷和計算機磁盤、科技和教學聲像制品、只讀光盤),免征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其中:北京海關進口120.1萬美元;深圳海關3萬美元;上海海關42萬美元;天津海關80萬美元。對本通知下達前已征稅款準予退還。
請通知有關海關辦理免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