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公司銷售給高等學校教育科研單位和北京圖書館的進口圖書報刊資料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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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增值稅,進出口稅收
文 號:財稅字[1998]67號
頒發(fā)日期:1997-05-07
地 區(qū):全國
行 業(yè):批發(fā)和零售業(yè),教育,行政事業(yè)
時效性:有效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經(jīng)國務院批準,自1998年1月1日起,對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公司銷售給高等學校、教育科研單位和北京圖書館的進口圖書、報刊資料給予免征增值稅的照顧。今年已征收入庫的增值稅稅款由征收機關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