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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文 號:國稅函[1997]39號頒發(fā)日期:1996-02-26
地 區(qū):湖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1997年1月27日,國稅函[1997]39 號發(fā)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分局)
省局《關于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加強省級地方稅收征管工作意見的通知》(湘地稅發(fā)[ 1996 ] 035 號)下發(fā)后,各地加強了對省級地方稅收的歸口管理和省級重點稅源計劃的分析預測,征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對省級地方稅收管理的關系不夠順,職責不夠清楚,征管力度不夠大。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省級地方稅收的征收管理,現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對省級地方稅收征管的組織領導。省級地方稅收是省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省級地方稅收實行歸口管理,是加強省級地方稅收征管的重要舉措。各地對此要有清醒認識。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地、州、市局要有一名副局長負責抓省級地方稅收工作。已成立了直屬分局的,省級收入征管歸口直屬分局管理,未成立直屬分局,歸口計會科負責。歸口管理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這項工作,并保持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因工作需要人員變動的,要及時報省直屬分局備案。
二、要認真履行管理省級地方稅收的職責。為提高效率,解決工作交叉職責不清的矛盾,全省省級地方稅收的征收計劃管理和檢查督促由省直屬分局負責。地州市歸口管理單位要積極參與省級地方稅收計劃的編制分配,掌握收入進度,做好省級地方稅收計劃執(zhí)行情況分析工作。同時要進行經濟稅源調查,摸清稅源底子,掌握因經濟政策調整,生產經營變化對稅收的影響。要建立年稅收在 50 萬元以上的重點稅源清冊,加強對省級地方稅收的檢查、督促。對征管中出現的問題,要發(fā)現一個,解決一個,保證省級稅收計劃順利執(zhí)行。
三、要嚴格按照預算級次組織稅款入庫。歸口管理單位對稅款入庫級次要加強檢查、督促,及時糾正少征、漏征、錯庫、混庫的行為,一旦發(fā)現,不僅要扣減稅務經費,而且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上下聯系,建立定期聯系制度。省直屬分局將進一步加大指導全省省級地方稅收管理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上下聯系制度,及時掌握全省省級地方稅收計劃執(zhí)行動態(tài),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發(fā)現帶有傾向性和苗頭性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各地州市歸口管理單位一方面要加強對縣(市)區(qū)組織省級地方稅收收入的指導,另一方面要及時向省直屬分局送報省級地方稅收的征管情況和有關資料。資料包括稅收快報;省級地方稅收征管工作總結和年度工作計劃;省級地方稅收計劃建議和分解落實情況。有關具體報送要求和考核辦法由省直屬分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