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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guī)文 號:財政部公告第1號頒發(fā)日期:1996-06-20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金融業(yè)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現就發(fā)行1995年3年期憑證式國庫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憑證式國庫券從3月1日起開始發(fā)行,7月31日結束。
二、憑證式國庫券從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持滿三年的,年利率為14%,并實行保值貼補。
三、憑證式國庫券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不上市流通。發(fā)行期結束后,持券人可以隨時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
四、憑證式國庫券面向全社會公開發(fā)行,居民個人和其他投資者可到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部門的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購買。
五、憑證式國庫券采取單利方式計息,不計復利。
有關具體辦法另行頒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