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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保險法規(guī)文 號:勞險便字[1981]88號頒發(fā)日期:1996-05-05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金融業(yè)時效性:有效
你局桂勞險字〔1981〕27號函收到。我局(81)勞險便字80號文的含義是,學徒工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后,應當與固定工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后同樣處理。即:
可以按照國務院國發(fā)〔1978〕104號《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退休。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生活費的百分之九十發(fā)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fā)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準,一般不得超過當地一般機械行業(yè)二級工的標準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生活費的百分之八十發(fā)給。退休費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fā)給。學徒工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后,還可享受與固定工退休后同樣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