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數據采集傳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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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增值稅
文 號:滬國稅征[2007]4號
頒發(fā)日期:2006-03-02
地 區(qū):上海
行 業(yè):全行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區(qū)縣稅務局,市財稅三、七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數據采集傳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4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二OO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