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規(guī)
會計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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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其他金融法規(guī)文 號:頒發(fā)日期:2012-09-01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會員單位:
2010年記賬式附息(二十五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 2013年8月12日到期兌付。為做好本期債券的本息兌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期債券(證券代碼為“101025”,證券簡稱為“國債1025”),是2010年8月發(fā)行的3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2.30%,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債券兌付可獲本息102.30元。
二、本所從2013年8月2日起停辦本期債券的轉托管及調帳業(yè)務。
三、本期債券兌付債權登記日為2013年8月7日,凡于當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獲得本次兌付款項的權利。2013年8月8日本期債券摘牌。
四、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財政部撥付的本期債券兌付款項后,將其劃入各證券商的清算備付金帳戶,并由證券商將兌付資金及時劃入各投資者的資金帳戶。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