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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jīng)濟法規(guī)文 號:吉財資環(huán)指〔2022〕1204號頒發(fā)日期:2022-12-23
地 區(qū):吉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有關市縣財政局: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的通知》(財資環(huán)〔2022〕151號)、《吉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商請下?lián)?022年中央及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的函》(吉應急救災保障函〔2022〕465號),經(jīng)研究,現(xiàn)下達你市(州)、縣(市) 2022-2023年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8654萬元(預算指標詳見附件1)。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項目代碼Z135080000019。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6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40703 自然災害救災補助”,政府預算支出經(jīng)濟分類科目列“51301上下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
二、各地要嚴格按照《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20〕245號)、《吉林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吉財資環(huán)〔2022〕1120號)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將資金盡快發(fā)放到位,對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給予補助,并加強資金監(jiān)管,規(guī)范資金使用,加快預算執(zhí)行進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縣財政部門特別是縣鄉(xiāng)基層財政部門,要深入了解資金發(fā)放使用過程中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及時上報省財政。同時,各地財政、應急部門要加強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災資金,確保專款專用;要保障重點,按照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fā)放。
三、各市(州)、梅河口市財政局在收到本通知20天內(nèi),會同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填報本地區(qū)的《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上報省應急管理廳,省應急管理廳初審后,匯總上報應急管理部,同時抄送財政部吉林監(jiān)管局,并報省財政廳備案??冃繕俗鳛榭冃ПO(jiān)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jù),在預算執(zhí)行中,應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jiān)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xiàn)。
附件:1.
2022年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表
2.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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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財政廳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