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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文 號:2021年第10號頒發(fā)日期:2021-12-22
地 區(qū):重慶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為進一步優(yōu)化社會保險費征繳服務,自2022年1月起,重慶市社會保險費統(tǒng)一由稅務部門使用金稅三期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tǒng)(標準版)征收?,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參保單位維持原有繳費方式、繳費渠道不變。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基本醫(yī)療保險的人員,在人力社保、醫(yī)保部門辦理參保登記、基礎信息變更,向稅務部門申報(變更)繳費基數(shù)、代扣銀行賬戶信息,除原有繳費渠道外,還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電子稅務局、重慶稅務微信公眾號、支付寶重慶稅務生活號等渠道線上申報繳費。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醫(y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