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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基本法規(guī)文 號:頒發(fā)日期:2021-03-30
地 區(qū):廈門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通知》(稅總發(fā)〔2017〕151號)、《關于印發(fā)<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廈治市辦〔2017〕1號)的要求,我局梳理了本部門負責執(zhí)行的法律法規(guī),并制定《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2021年度普法責任清單》?,F(xiàn)向社會公布。
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2021年度普法責任清單.doc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