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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財庫〔2021〕22號頒發(fā)日期:2021-05-10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財庫〔2021〕22號
各中央預算單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的有關要求,財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
財 政 部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下載: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