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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fā)日期:2018-07-27
地 區(qū):行 業(yè):時效性: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新審計報告準則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為了指導注冊會計師更好地運用新審計報告準則,解決實施中可能遇到的實務問題,我會制定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4號——關鍵審計事項》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5號——其他信息》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現(xiàn)予印發(fā),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使用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會。
附件:
1.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4號——關鍵審計事項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