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甲建筑公司承包一項商品房建造工程,與乙開發(fā)商簽訂總承包合同,合同注明承包總金額為3000萬元;甲公司將部分的建筑工程分包給丙安裝公司,雙方簽訂分包合同,合同注明分包工程款為600萬元。根據(jù)上述業(yè)務(wù),下列稅務(wù)處理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甲建筑公司簽訂的總承包合同應(yīng)繳納印花稅=3000×0.3‰=0.9(萬元);甲建筑公司合計應(yīng)繳納印花稅=3000×0.3‰+600×0.3‰=1.08(萬元);乙開發(fā)商應(yīng)繳納印花稅=3000×0.3‰=0.9(萬元);丙安裝公司應(yīng)繳納印花稅=600×0.3‰=0.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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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出處
第十一章 其他稅種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414,415,4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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