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季】下列公司、股東的行為中,可以作為公司人格混同認(rèn)定依據(jù)的有( ?。?。
正確答案:
選項(xiàng)CD:屬于過度支配與控制的認(rèn)定依據(jù)。
公司的獨(dú)立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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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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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考試教材第3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