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國務院某部以違法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為由對某省某上市公司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處罰。該公司不服,向該部申請行政復議。公司對該部作出的復議決定不服,向國務院申請裁決。根據(jù)《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及《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本案中復議機關和法院處理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p>
正確答案:
(1)選項A:行政行為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確適用依據(jù)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變更該行政行為;(2)選項B: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申請人能夠證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除外;對于非復議前置案件,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申請人在法定起訴期限內對原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3)選項C: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規(guī)定查閱、復制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jù)、依據(jù)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或者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情形外,行政復議機構應當同意;(4)選項D:國務院裁決是終局裁決,不得再申請復議,也不得再提起訴訟。
行政復議決定及其執(zhí)行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行政復議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4年考試教材第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