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2×23年1月3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債務重組協議,乙公司以原材料、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三項資產抵償對甲公司的欠款,三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分別為30萬元、40萬元、45萬元,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應收賬款以攤余成本計量,當日,該筆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為160萬元,公允價值為140萬元,雙方已于當日辦妥相關資產轉讓手續(xù),甲公司對取得資產的分類與乙公司相同。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各項關于甲公司
正確答案:
債務人同時用金融資產與非金融資產償債,債權人對于金融資產應當單獨按金融工具準則計量,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確認為40萬元,選項D錯誤;非金融資產按放棄債權公允價值扣除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后的余額在各項資產中按公允價值比例分配,因此確認原材料金額=(140-40)×30/(30+45)=40(萬元),長期股權投資確認金額=(140-40)×45/(30+45)=60(萬元),選項A錯誤,選項C正確;債權人確認投資收益=140-160=-20(萬元),選項B錯誤。
債權人的會計處理
知識點出處
第二十一章 債務重組
知識點頁碼
2024年考試教材第463,4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