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某市區(qū)一家外商投資企業(yè)(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繳納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15萬元,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26.47萬元;本月向稅務機關實際繳納增值稅36萬元,消費稅80萬元。在稅務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該企業(yè)下屬賓館上月隱瞞餐飲服務收入50萬元(含稅),本月被查補相關稅金。該企業(yè)10月份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計( )萬元。
正確答案:
當月查補的增值稅應作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算依據(jù);該企業(yè)10月份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計=(36+80)×(7%+3%+2%)+50÷(1+6%)×6%×(7%+3%+2%)=14.26(萬元)。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359,3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