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在記錄已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時應當記錄的內容是( ?。?/p>
正確答案:
在記錄已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記錄:
(1)測試的具體項目或事項的識別特征(選項B);
(2)審計工作的執(zhí)行人員及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選項C);
(3)審計工作的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和范圍(選項D)。
并不是所有的審計項目都需要項目質量復核,只有在需要項目質量復核的情況下,才需要注明項目質量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選項A不正確。
審計工作底稿的要素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審計工作底稿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124,125,126,127,1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