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季】秦某與李某簽訂貨物買賣合同,秦某為賣方,住在甲市;李某為買方,住在乙市。雙方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也不能通過交易習慣、合同性質確定,雙方也未能達成補充協議。關于該合同履行地點的說法,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
如果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在合同中沒有對履行方式加以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合同的履行
知識點出處
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3年考試教材第313頁
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