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張某為甲合伙企業(yè)(以下簡稱“甲企業(yè)”)員工,其離職之時,甲企業(yè)尚欠張某2萬元勞務款及5萬元借款,到期均未償還。因張某自甲企業(yè)購進貨物,貨款10萬元于10月1日到期未償還,故張某于10月3日向甲企業(yè)發(fā)出通知,主張抵銷部分互負債務。下列有關債務抵銷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p>
正確答案:
(1)選項A: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jù)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2)選項BC: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3)選項D: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可以抵銷。本題中,提供勞務的債務不得進行法定抵銷,但能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約定抵銷。
抵銷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2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