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2021年3月,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2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2021年12月,甲公司的債務(wù)人丙公司的破產(chǎn)申請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但甲公司未及時申報破產(chǎn)債權(quán),影響了乙銀行債權(quán)的實現(xiàn)。因此,乙銀行有權(quán)行使代位權(quán),要求丙公司向其清償所欠甲公司的款項。( ?。?/p>
正確答案:
代位權(quán)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2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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