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公司應收乙公司貨款1000萬元。因乙公司發(fā)生財務困難,無法償付到期債務,2017年6月3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協(xié)商進行債務重組。重組協(xié)議如下:甲公司同意豁免乙公司債務150萬元,其余債務于2017年10月1日償還,債務延長期間,每月收取2%的利息(若乙公司從7月份起每月獲利超過20萬元,每月加收1%的利息)。假定甲公司為該項應收賬款計提了壞賬準備100萬元,整個債務重組交易沒有發(fā)生相關稅費。若乙公
正確答案:
預計負債的金額=(1000-150)×1%×3=25.5(萬元),乙公司應當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1000-(850+25.5)=124.5(萬元)。
涉及或有應付、應收金額的債務重組
知識點出處
第十一章 債務重組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