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立法_2024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 稅收立法 | 稅收執(zhí)法 | 稅收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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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立法(掌握)
(一)概念及要點
項目 | 具體內(nèi)容 |
概念 | (1)廣義:國家機關根據(jù)法定權(quán)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廢止稅收法律規(guī)范的活動 (2)狹義: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稅收法律規(guī)范的活動 |
要點 | (1)從稅收立法的主體來看,國家機關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及其有關職能部門、擁有地方立法權(quán)的地方政權(quán)機關等 |
要點 | (2)稅收立法權(quán)的劃分,是稅收立法的核心問題 ①劃分稅收立法權(quán)的直接法律依據(jù)主要是《憲法》與《立法法》 ②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應當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 (3)稅收立法必須經(jīng)過法定程序 (4)制定稅法是稅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廢止稅法也是其必要的組成部分 |
(二)稅收立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 | 制定機關 | 稅法的形式 | 舉例 | ||||
憲法 | 全國人大 | —— | —— | ||||
法律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 稅收法律 | 人大:兩個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教材未收錄) | ||||
法規(guī) | 行政 法規(guī) | 國務院 | 稅收法規(guī)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 | |||
地方性 法規(guī) | 地方人大 及其常委會 | —— | —— | ||||
規(guī)章 | 部門 規(guī)章 |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 | 稅務規(guī)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稅務部門規(guī)章制定實施辦法》等 | |||
地方政府規(guī)章 | 地方人民政府 | —— | —— | ||||
所屬章節(jié):第一章 稅法基本原理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年《稅法一》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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