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的特征和權能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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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所有權的特征和權能(熟悉)(P188)
一、所有權的特征(2020年調整)
1.所有權具有自權性。所有權是對自有物所享有的物權,是唯一的自物權類型。
2.所有權具有完全性。所有權是所有人對其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最完全、最充分的物權。所有人具備全面支配物的一切可能性,除了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受任何限制。
3.所有權具有歸一性或整體性。所有權集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于一身。但又不是這四項權能在量上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性的權利。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只是從不同的角度表現(xiàn)了所有人自由支配的各種可能性以及權利的概括性。
4.所有權具有恒久性或者永久性。即法律并不限制所有權的存續(xù)期限,民事主體在取得所有權時也無須為其設定存續(xù)期限。
5.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權部分權能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可以通過設定他物權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同作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但所有權人并不因此而喪失其對物權的所有權,只是在行使所有權時受到一定的限制。所有權的權能分離又是暫時和有條件的,所有權之上的限制或者負擔一旦消除,分離出去的權能即回復原位,所有權即可回復其圓滿狀態(tài)。所有權的這種彈力性,有利于財產經濟效益的充分發(fā)揮,以實現(xiàn)物盡其用。
二、所有權的權能(2020年調整)
所有權的權能,是指所有權人為實現(xiàn)其對所有權的利益,而于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其所有物可以采取的各種措施和手段。
所有權的權能或者被概括性地描述為“隨意處分”,或者被明確劃分為占用、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以上稅務師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慧慧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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