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知識點:增值稅的銷項稅額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知識點:增值稅的銷項稅額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內(nèi)容導航】:
(一)增值稅的銷項稅額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八章貨物和勞務稅納稅申報和納第一節(jié)增值稅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代理實務的內(nèi)容。
【知識點】:增值稅的銷項稅額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銷項稅額=銷售額(不含稅)×增值稅稅率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不含稅)=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如何判斷銷售額是否含稅:
(1)普通發(fā)票含稅;
(2)商業(yè)零售額一般含稅;
(3)價外費用不特別指明,含稅;
(4)逾期包裝物押金,含稅;
(5)混合銷售行為中涉及到的營業(yè)稅勞務,不特別指明,含稅;
(6)稅務機關查出的企業(yè)隱瞞的收入,含稅。
▲價外費用的審核: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zhì)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zhì)的價外收費。
提示:價外費用與銷售相關,是由于銷售所產(chǎn)生的正常價款之外的費用,注意“各種性質(zhì)”。如果與銷售無關,則不屬于價外費用,也就不應該繳納增值稅。
▲特殊銷售方式的審核
1.注意各種折扣銷售
*折扣銷售(即商業(yè)折扣):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fā)票,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在同一張發(fā)票上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未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注明折扣,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提一個問題: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鼓勵客戶多購買產(chǎn)品,對客戶購買產(chǎn)品達到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時,一次性給予一定比例的折扣。折扣如何處理?
*實物折扣:納稅人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和購進的貨物用于實物折扣的,該實物應按視同銷售中“無償贈送”計算征收增值稅。
*現(xiàn)金折扣:是為了鼓勵購貨方及早償還貨款而協(xié)議許諾給予購貨方的一種折扣優(yōu)待(如10天內(nèi)付款,貨款折扣2%;15天內(nèi)付款貨款折扣1%,30天內(nèi)付款全額付款)。實際上是理財費用,現(xiàn)金折扣應計入“財務費用”,與銷售額無關。
2.以舊換新方式銷售:按新貨物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金銀首飾除外)
3.還本銷售方式的審核: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4.以物易物的審核:應以各自發(fā)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按規(guī)定核算購貨額并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計算進項稅額。
5.以物償債的審核
6.包裝物押金的審核(一般情況下的處理)
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時間在1年以內(nèi),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包裝貨物所適用的稅率計算征收增值稅。
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實際逾期或以1年(12個月)為限,對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應并入銷售額征稅。
7.銷售自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的審核
8.銷售舊貨、廢舊物資、邊角碎料的審核。
9.視同銷售行為銷售額的審核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必須記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提示:如果該貨物還屬于消費稅征收范圍的,則組成計稅價格還應考慮消費稅因素。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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