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留抵的進項稅額該怎么抵減欠繳的增值稅”,供大家參考!
問:留抵的進項稅額該怎么抵減欠繳的增值稅?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有關(guān)處理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1197號)規(guī)定,當納稅人既有增值稅留抵稅額,又欠繳增值稅而需要抵減的,應由縣(含)以上稅務機關(guān)填開《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一式兩份,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guān)各一份。抵減欠繳稅款時,應按欠稅發(fā)生時間逐筆抵扣,先發(fā)生的先抵。抵繳的欠稅包含呆賬稅金及欠稅滯納金。確定實際抵減金額時,按填開《通知書》的日期作為截止期,計算欠繳稅款的應繳未繳滯納金金額,應繳未繳滯納金金額加欠稅金額為欠繳總額。若欠繳總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應等于期末留抵稅額,并按配比方法計算抵減的欠稅和滯納金;若欠繳總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應等于欠繳總額。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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