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相對性_2019年注會經(jīng)濟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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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合同的相對性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合同的相對性
合同的相對性
【解釋】合同的相對性,指合同是在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不能向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
1.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1)向第三人履行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由第三人履行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有瑕疵的,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相對性的例外
(1)合同保全措施(代位權、撤銷權)
(2)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買賣不破租賃)
(3)建筑工程合同(分包)
2019年注會準考證打印即將開始,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打印。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陸中寶老師《經(jīng)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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