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處置_2020年注會《會計》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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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無形資產的出售
無形資產的出租
無形資產的報廢
【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 無形資產
【知識點】無形資產的處置
無形資產的處置
一、無形資產的出售
企業(yè)出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及相關稅費(不包括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資產處置損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二、無形資產的出租
(一)應當按照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轉讓使用權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將發(fā)生的與該轉讓使用權有關的相關費用計入其他業(yè)務成本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銀行存款
三、無形資產的報廢
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yè)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營業(yè)外支出)。
借:營業(yè)外支出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張志鳳老師《注冊會計師會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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