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_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要點
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是要求考生必須掌握的知識點,考生們在備考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時,要學會歸納和總結,不僅易于記憶和理解,還方便后續(xù)的復盤和強化。以下為大家整理了該知識點的學習要點,一起來看吧!

【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
第二節(jié):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知 識 點】
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1.將某項資產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首先應當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的定義,其次要同時滿足投資性房地產的兩個確認條件:
(1)與該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2)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情形 | 確認時點 |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建筑物 | 租賃期開始日 |
(2)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 將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準備增值后轉讓的日期 |
(3)持有以備經營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 | 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書面決議的日期 |
2.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取得方式 | 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的條件 | 初始計量成本 |
外購房地產 | 在購入房地產的同時開始對外出租或用于資本增值 | 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
自行建造房地產 | 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即自行建造活動完成)的同時開始對外出租或用于資本增值 | 由建造該項房地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建筑成本、安裝成本、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支付的其他費用和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建造過程中發(fā)生的非正常性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建造成本 |
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 參見“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和處置”部分內容 | |
提示:
外購房地產或自行建造房地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后,自用一段時間之后再改為出租或用于資本增值的,應當先將外購的房地產或自行建造房地產確認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自租賃期開始日或用于資本增值之日開始,才能從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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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科目知識點“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的相關內容,東奧為大家整理了數道章節(jié)習題,完成章節(jié)學習后可以打卡練習哦!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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