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會《稅法》每日一練:稅務行政訴訟
學習是一個長期堅持的過程,對于注冊會計師而言,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扎實一點點,日積月累,考試就會更容易一點點。
【多選】
以下關于稅務行政訴訟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在稅務行政訴訟案件中,作為被告的稅務機關只有應訴權,即只能當作被告,且不能反訴
B. 一旦當事人提請行政訴訟,稅務機關的相關具體行政行為應當中止
C. 稅務行政訴訟不適用調解
D.只有經過稅務行政復議不服的當事人才可提請稅務行政訴訟

【答案】AC
【解析】選項B:行政訴訟期間,一般情況下,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zhí)行;選項D:只有對于“征稅行為”才必須先進行行政復議,對復議不服的才能提請行政訴訟,對于其他行為并沒有此項規(guī)定。
注會考試難度系數較大,但是只要我們相信自己,堅定不移的向著目標邁進成功并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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