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納稅期限_2025注會《稅法》考點搶先學
在學習注冊會計師《稅法》的“消費稅納稅期限”時需要知曉:消費稅納稅期限的有關規(guī)定與增值稅的相關規(guī)定一致。因此,需要同學們將第一大稅增值稅也進行全面的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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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fā)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知識點來源:第三章 消費稅法
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24年《稅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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