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可能導致非抽樣風險的原因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可能導致非抽樣風險的原因。
【內容導航】:
(一)可能導致非抽樣風險的原因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四章審計抽樣第一節(jié)審計抽樣的基本概念的內容。
【知識點】:可能導致非抽樣風險的原因
1.注冊會計師選擇的總體不適合于測試目標。例如,確認應付賬款的漏記(確認完整性認定是否存在錯報),卻把應付賬款明細賬作為總體。
2.注冊會計師未能適當地定義控制偏差或錯報,導致注冊會計師未能發(fā)現樣本中存在的偏差或錯報。
例如,注冊會計師在測試現金支付授權控制的有效性時,未將簽字人未得到適當授權的情況界定為控制偏差。
3.注冊會計師選擇了不適于實現特定目標的審計程序。
例如,注冊會計師通過觀察固定資產來證實其所有權。
4.注冊會計師未能適當地評價審計發(fā)現的情況。
例如,注冊會計師錯誤解讀審計證據可能導致沒有發(fā)現誤差。
注冊會計師對所發(fā)現誤差的重要性的判斷有誤,從而忽略了性質十分重要的誤差,也可能導致得出不恰當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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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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