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_2021年注會《審計》導學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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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一】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工作的性質
注冊會計師在歸檔期間對審計工作底稿作出變動屬于事務性的工作,這一階段不涉及注冊會計師實施新的審計程序或得出新的審計結論。歸檔期間對審計工作底稿作出的主要變動如下表所示。
歸檔期間對底稿作出的主要變動 | 關鍵詞 (幫助記憶) |
(1)刪除或廢棄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 | 被取代的 |
(2)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和交叉索引 | 分類、整理和交叉索引 |
(3)對審計檔案歸整工作的完成核對表簽字認可 | 核對簽字 |
(4)記錄在審計報告日前獲取的、與項目組相關成員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的審計證據(jù) | 審計報告日前、達成一致意見 |
【考點二】審計工作底稿歸檔的期限
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需要區(qū)分審計工作是否完成,歸納如下表。
是否完成審計業(yè)務、出具審計報告 | 歸檔期限 | |
(1)完成審計業(yè)務并出具審計報告 | 出具單一審計報告 | 審計報告日后60天內 |
出具多份審計報告 | 在各自審計報告日后60天內分別歸檔 | |
(2)業(yè)務中止、未出具審計報告 | 審計業(yè)務中止后的60天內 | |
【考點三】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后的變動
(一)歸檔后需要變動底稿的情形
一般情況下,在審計報告歸檔之后不需要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修改或增加,有必要修改現(xiàn)有審計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審計工作底稿的情形,歸納如下表。
歸檔后需要變動底稿的情形 | 相關知識點舉例 |
(1)注冊會計師已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取得了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并得出了恰當?shù)膶徲嫿Y論,但審計工作底稿的記錄不夠充分 | 審計報告日后收到詢證函回函(教材3.3) |
(2)審計報告日后,發(fā)現(xiàn)例外情況要求注冊會計師實施新的或追加審計程序,或導致注冊會計師得出新的結論 | 期后事項(教材18.2)、其他信息(教材19.8) |
(二)底稿歸檔后變動的記錄要求
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后,注冊會計師按照要求可能需要修改或增加底稿,但不能刪除底稿。如果修改或增加底稿,注冊會計師應當記錄的事項如下表。
記錄事項 | 提示 |
(1)修改或增加底稿的理由、人員及時間 | 有修改或增加底稿的人員,同時就有針對修改或增加底稿的復核人員 |
(2)復核的時間和人員 |
【考點四】審計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審計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需要區(qū)分審計工作是否完成,歸納如下表。
是否完成審計業(yè)務、出具審計報告 | 保存期限 | 提示 |
(1)完成審計業(yè)務并出具審計報告 | 審計報告日起至少10年 | 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后,注冊會計師不應在規(guī)定的保存期限屆滿前刪除或廢棄任何性質的審計工作底稿 |
(2)業(yè)務中止、未出具審計報告 | 審計 |
(注:由于21年新課暫未開通,重點內容精講以20年講義為主)
—— 以上重點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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